奧古斯丁|論三位一體

Aurelius Augustinus Hipponensis · 354–430 AD
第一卷

奧古斯丁《論三位一體》第一卷

**奧古斯丁《論三位一體》第一卷**

**序言**

致至福且以最真摯的愛德(caritas)敬愛的聖潔弟兄與同工主教奧勒留(Aurelius),奧古斯丁在主內問候。

我年輕時開始撰寫關於三位一體(trinitas)——至高真神(Deus summus et verus)——的書卷,年老時才出版。我曾一度擱置這項工作,因為我發現這些書卷在我完成並按照我的安排修訂潤飾之前,就已經被搶走或竊取了。我原先的決定是不要單獨出版,而是將所有書卷一次性出版,因為後續的探討是隨著研究的進展而與前文相連的。然而,由於那些人(他們在我希望這些書卷能傳到他們手中之前,就已經得到了其中一些)使得我的安排無法實現,我便中斷了寫作,心想在我的某些著作中抱怨此事,好讓那些可能知道的人明白,這些書卷並非由我出版,而是在我認為它們配得上我的出版之前就被取走了。

然而,在許多弟兄們的強烈要求,尤其是您的命令下,我在主(Dominus)的幫助下,努力完成了這項艱鉅的工作。我將它們修訂後,雖然未能如我所願,但已盡力使其與那些已被竊取並流傳於世的版本不致相差太遠,並已透過我們最親愛的副執事(condiaconus)兒子送呈您的尊前,也允許任何人聆聽、抄寫和閱讀。如果我的安排能夠被遵守,這些書卷雖然內容相同,但肯定會更加清晰明瞭,這是在闡釋如此重大的事物之困難與我的能力所允許的範圍內。然而,有些人擁有前四卷,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前五卷,甚至沒有序言;還有第十二卷缺少了相當大的一部分。但如果他們能得知這個版本,他們若願意且有能力,將會修正所有錯誤。我懇請您,務必將這封信單獨放置,但置於這些書卷的開頭。請為我禱告。

**第一卷**

凡欲閱讀我等關於三位一體(trinitas)之論述者,首當知曉吾人筆法乃為警惕那些輕蔑信心(fides)之始,卻因不成熟且悖謬之理性(ratio)之愛(amor)而受惑者之誹謗。其中不乏有人,將其透過身體感官(sensus corporeus)所經驗或觀察到的物質事物,或其藉由人類理解力(intellectus)與勤勉之敏銳性,或藉由技藝輔助所領悟者,試圖轉移至非物質與屬靈之事上,欲以此衡量並臆測彼等。亦有另類之人,依循人類靈魂(anima)之本性或情感,對神(Deus)有所感悟(若有感悟),並因此錯誤,在論及神時,為其言論設定扭曲且謬誤之準則。復有另一類人,彼等確然努力超越一切受造物(creatura)——此受造物實為可變(mutabilis)者——以期將其意念提升至那不變(immutabilis)之本體/本質(substantia),即神;然因受必死之重擔所壓,當彼等既欲顯其知其所不知,又不能知其所欲知時,便大膽肯定其臆測之斷言,從而阻斷了理解力(intellectus)之路,寧願不修正其悖謬之見解,亦不願改變其所捍衛者。

此乃我所提出之三類人共同之弊病:即那些依循身體對神有所見解者;那些依循屬靈受造物(如靈魂)對神有所見解者;以及那些既不依循身體亦不依循屬靈受造物,卻對神持有錯誤觀念者,他們離真理(veritas)越遠,因為他們所見解的既不在身體中,也不在被造的靈(spiritus)中,更不在創造者本身中。因為,例如,凡臆測神是潔白或赤紅者,皆為謬誤;然而這些特徵卻可在身體中找到。同樣地,凡臆測神時而遺忘,時而記憶,或諸如此類者,亦皆處於錯誤之中;然而這些特徵卻可在靈魂中找到。但那些認為神有能力創造祂自己者,其錯誤更甚,因為神不僅不是如此,連屬靈或物質的受造物也不是如此。因為絕無任何事物能創造自己而存在。

因此,為使人類靈魂(anima)從此類謬誤中得以潔淨,聖經(sancta scriptura)為孩童之需,不避諱使用任何種類事物之詞彙,藉此使吾人之理解力(intellectus)得以循序漸進,如受餵養般,提升至神聖而崇高之境。蓋其論及神時,亦採用取自物質事物之詞彙,例如:「求祢在祢翅膀的蔭下保護我。」(詩篇十七篇8節)又從屬靈受造物(creatura spiritalis)中轉借許多詞彙,以表述那並非如此,卻必須如此言說之事,例如:「我是忌邪的神」(出埃及記二十章5節),以及:「我後悔造人」(創世記六章6節)。然而,對於那些全然不存在的事物,聖經並未抽取任何詞彙來比喻言辭或編織謎語。因此,那些因第三種錯誤而與真理(veritas)隔絕的人,其消逝更為有害且虛妄,因為他們對神懷有那既不能在神本身,亦不能在任何受造物中找到的臆測。聖經(scriptura divina)常以受造物中可見之事物,形塑如嬰孩般之愉悅,藉此使軟弱者之目光,能按其能力,如循步般,被引導去尋求更高層次之事物,並捨棄較低層次之事物。然而,聖經鮮少提及那些專屬於神,且在任何受造物中皆不可見之事,例如對摩西所說:「我是自有永有的」(出埃及記三章14節),以及:「那自有永有的差我到你們這裡來」(出埃及記三章14節)。因為身體和靈魂(anima)在某種意義上都被稱為「存在」,除非祂想以某種特殊方式被理解,否則祂絕不會這樣說。使徒(apostolus)所說的:「唯獨祂有不死」(提摩太前書六章16節),也是如此。雖然靈魂在某種意義上也被稱為不朽,且確實如此,但祂不會說「唯獨祂有」,除非真正的永生(immortalitas)是不變性(immutabilitas),這是任何受造物都無法擁有的,因為它只屬於創造者(creator)。雅各(Iacobus)也說:「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,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;在祂並沒有改變,也沒有轉動的影兒。」(雅各書一章17節)大衛(David)也說:「祢要將它們更換,它們就都改變了;唯有祢永不改變。」(詩篇一百零二篇26-27節)

因此,要完全理解並認識那使可變之物(mutabilia)存在,卻自身毫無改變(commutatio),並在自身毫無時間(tempus)運動(motus)下創造時間之物(temporalia)的神之本體/本質(substantia),是極其困難的。故此,吾人靈魂(anima)之潔淨(purgatio)實屬必要,藉此方能以不可言喻之方式(ineffabiliter)看見那不可言喻者(ineffabile);在尚未具備此能力之前,吾人藉由信心(fides)得以滋養,並透過某些較為可承受的途徑被引導,以期能適應並有能力領受那至高之境。因此,使徒(apostolus)說,在基督(Christus)裡藏著一切智慧(sapientia)和知識(scientia)的寶藏(歌羅西書二章3節)。然而,他向那些雖已藉恩典(gratia)重生,卻仍屬肉體和屬魂,如同在基督裡的嬰孩者,所推薦的基督,並非基於祂與父(Pater)同等的屬神能力(divina virtus),而是基於祂被釘十字架的屬人軟弱(humana infirmitas)。因為他說:「我曾定了主意,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,只知道耶穌基督(Jesus Christus)並祂釘十字架。」(哥林多前書二章2節)接著他又說:「我在你們那裡,又軟弱又懼怕,又甚戰兢。」(哥林多前書二章3節)不久之後,他又對他們說:「弟兄們,我從前對你們說話,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(spiritualis),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的(carnalis),在基督裡為嬰孩的。我是用奶餵你們,沒有用飯餵你們。那時你們不能吃,就是如今還是不能。」(哥林多前書三章1-2節)

當這些話被說出時,有些人會感到憤怒,認為這是對他們的侮辱,而且他們往往寧願相信那些對他們說這些話的人沒有什麼可說的,也不願相信自己無法理解他們所說的。有時我們向他們提出理由,並非他們在尋求神時所要求的理由,因為他們自己無法領受,我們或許也無法掌握或表達,而是藉此向他們證明,他們是多麼無能,多麼不適合領受他們所要求的。但因為他們聽不到他們想要的,他們就認為我們是狡猾地隱藏自己的無知,或是惡意地嫉妒他們的知識,於是他們憤怒而不安地離開了。

【第四節】
因此,在我們的主(Dominus)神(Deus)的幫助下,我們將盡力提供他們所要求的理由,即三位一體(trinitas)是獨一的真神(Deus unus et solus et verus),以及父(Pater)、子(Filius)和聖靈(Spiritus Sanctus)如何被正確地稱為、相信和理解為同一本體/本質(substantia)或存有本質(essentia);這樣他們就不會被我們的藉口所愚弄,而是親身體驗到那至善(summum bonum)的存在,那至善只能被最純潔的心靈(mens)所看見,而他們之所以無法看見和理解,是因為人類心靈的敏銳度在如此卓越的光中無法固定,除非藉由信心的公義(iustitia fidei)得以滋養和強化。但首先,必須根據聖經(scripturae sanctae)的權威來證明信心(fides)是否如此。然後,如果神願意並幫助,我們或許能為這些喋喋不休的理性主義者(ratiocinatores)服務,他們自視甚高卻缺乏領悟力,因此飽受更危險的疾病困擾,使他們能找到一些無可置疑之處,並因此在他們無法找到之處,抱怨自己的心靈(mens)而非真理(veritas)本身或我們的論述。如此一來,如果他們對神仍有愛(amor)或敬畏(timor),他們就能回到信心的開端和秩序(ordo),並已感受到聖教會(sancta ecclesia)所建立的信徒醫治之道是何等有益,藉由虔誠的遵守來醫治軟弱的心靈,使其不致因無序的魯莽而墜入有害的虛假觀念。而且,如果我在某處猶豫不決,我也不會羞於尋求;如果我在某處犯錯,我也不會羞於學習。

【第五節】
因此,凡閱讀此書者,若與我同感確信,請與我同行;若與我同感疑惑,請與我一同探求;若認出己身之錯誤,請歸向我;若認出我之錯誤,請糾正我。如此,我們便能一同踏上愛德(caritas)之路,趨向那位被言及者:「要常常尋求祂的面。」(詩篇一百零五篇4節)此乃我與所有閱讀我著作之人,在我們的主(Dominus)神(Deus)面前所立之虔誠且穩妥的約定,尤其是在我探討三位一體(trinitas)——父(Pater)、子(Filius)和聖靈(Spiritus Sanctus)——之合一性的所有著作中,因為在任何地方,錯誤都不會比這裡更危險,探求也不會比這裡更艱鉅,發現也不會比這裡更有益。因此,凡閱讀時說:「這話說得不好,因為我不明白」者,乃是批評我的表達方式,而非我的信心(fides);或許確實可以說得更清楚。然而,沒有人能說出讓所有人在所有方面都明白的話。因此,凡對我言辭不滿者,請審視自己是否能理解其他在這些問題上有所論述的人,卻不理解我;若果真如此,請放下我的書,甚至,如果認為有必要,就丟棄它,將時間和精力投入到那些他能理解的作者身上。然而,他不必因此認為我應該保持沉默,因為我無法像他所理解的那些人那樣流暢清晰地表達。因為並非所有人的著作都能傳到所有人手中,而且可能有些能夠理解我這些著作的人,卻找不到那些更清晰的書卷,而至少能遇到這些。因此,由更多人以不同風格,而非不同信心(fides),撰寫關於相同問題的更多著作是有益的,這樣真理(res ipsa)就能以不同的方式傳達給更多人。但如果抱怨自己不理解這些的人,從未能夠理解任何關於此類問題的嚴謹而深刻的論述,那麼他應該透過祈禱和努力來提升自己,而不是透過抱怨和指責來讓我保持沉默。

然而,凡閱讀此書並說:「我確實明白所說的,但所說的並非真實」者,請他隨意提出自己的觀點,並盡其所能駁斥我的觀點。如果他能以愛德(caritas)和真理(veritas)為之,並設法讓我知道(如果我仍在世),我將從這項工作中獲得最豐碩的成果。如果他無法做到,他可以將其傳達給那些他能傳達的人,我將樂意為之。然而,我將在主(Dominus)的律法中默想(meditabor),如果不能日夜,至少在我所能利用的時間片段中,我將用筆記錄我的默想,以免它們因遺忘而消逝,我深信神的憐憫(misericordia),祂將使我在所有我確信的真理(veritas)中堅忍不拔;如果我在其他方面有不同的見解,祂也將親自向我啟示,無論是透過隱秘的啟示和提醒,還是透過祂明確的言語,或是透過弟兄們的交談。我如此祈禱,並將這份託付和渴望存留在祂那裡,祂足以保守祂所賜予的,並實現祂所應許的。

【第六節】
我確信,我書中某些地方,有些遲鈍的讀者會認為我所想的並非我所想,或者我所想的並非我所想。誰不知道,如果他們像追隨我一樣,卻未能領會,而在某些濃密晦暗之處迷失於謬誤之中,那麼他們的錯誤不應歸咎於我呢?因為,即使是聖經(sancti divinorum librorum auctoritates)的權威,也絕不能正確地歸咎於異端(haereticorum)如此眾多且各異的錯誤,儘管他們都試圖從相同的經文中為自己的虛假和欺騙性觀點辯護。基督(Christus)的律法,即愛德(caritas),以最溫和的命令提醒我並吩咐我,當人們認為我的書中存在我並未想到的錯誤,而這個錯誤又有人不喜歡,有人喜歡時,我寧願被批評錯誤的人指責,也不願被讚揚錯誤的人讚揚。因為,雖然我沒有想過這個錯誤,因此被指責是不對的,但錯誤本身卻被正確地譴責了;然而,被讚揚的人,既不是因為我被認為想到了真理(veritas)所譴責的東西而被正確地讚揚,也不是因為真理所譴責的觀點本身。因此,奉主(Dominus)的名,讓我們開始這項工作。

【第七節】
凡我所能閱讀的,在我之前撰寫關於三位一體(trinitas)——即神(Deus)——的著作,且為新舊約聖經(divinorum librorum veterum et novorum)之天主教(catholici)解經家,其宗旨皆在依據聖經教導:父(Pater)、子(Filius)和聖靈(Spiritus Sanctus)以不可分離的平等(inseparabili aequalitate)之同一本體/本質(unius substantiae)來暗示神聖的合一性(divinam unitatem),因此他們並非三位神,而是一位神——儘管父生了子,故子非父;子由父所生,故父非子;聖靈既非父亦非子,而僅是父與子的靈(Spiritus Patris et Filii),祂本身也與父和子同等,並屬於三位一體(trinitas)的合一性。然而,並非同一位三位一體(trinitas)由童貞女馬利亞(Maria)所生,並在本丟彼拉多(Pontius Pilatus)手下被釘十字架、埋葬,第三天復活,升天,而僅是子(Filius)。亦非同一位三位一體(trinitas)以鴿子(columba)形狀降臨在受洗的耶穌(Jesus)身上,或在主(Dominus)升天後五旬節(Pentecostes)那天,從天上有響聲,彷彿有猛烈的風吹過,並有舌頭如火焰般分開,而僅是聖靈(Spiritus Sanctus)。亦非同一位三位一體(trinitas)從天上說:「祢是我的愛子」(馬太福音三章17節),無論是在約翰(Iohannes)為祂施洗時,還是在山上祂與三位門徒同在時,或當有聲音說:「我已經榮耀了,還要再榮耀」(約翰福音十二章28節),而僅是父(Pater)對子(Filius)說話——儘管父、子和聖靈(Spiritus Sanctus)是不可分離的,他們也以不可分離的方式工作。

這也是我的信心(fides),因為這就是天主教(catholica fides)的信心。

【第八節】
然而,有些人聽到神父(Deus Pater)、神子(Deus Filius)和神聖靈(Deus Spiritus Sanctus),卻又說這三位一體(trinitas)不是三位神,而是一位神時,便感到困惑;他們尋求如何理解這點,特別是當聖經說三位一體(trinitas)在神所做的一切事上都以不可分離的方式工作,然而卻有父(Pater)的聲音響起,這聲音並非子(Filius)的聲音;在肉身中出生、受難、復活和升天的,卻只有子;以鴿子(columba)形狀降臨的,卻只有聖靈(Spiritus Sanctus)。他們想理解,那只屬於父的聲音,三位一體(trinitas)是如何發出的;那只屬於子從童貞女(virgo)所生的肉身,三位一體是如何創造的;那只屬於聖靈顯現的鴿子形狀,三位一體是如何成就的。否則,三位一體就不是不可分離地工作,而是父做一些事,子做一些事,聖靈做一些事;或者如果有些事是他們共同做的,有些事是他們各自做的,那麼三位一體就不是不可分離的了。他們也困惑聖靈(Spiritus Sanctus)如何在三位一體中,因為祂既非父所生,亦非子所生,亦非兩者所生,然而祂卻是父與子(Patris et Filii)的靈。因此,既然人們尋求這些問題,我們便不厭其煩地,若我們的軟弱(infirmitas)能從神的恩賜(donum Dei)中領悟到什麼,就盡力向他們闡述,以免我們在旅途中因嫉妒而消沉。

如果我們說我們從不思考這些事情,那是謊言;但如果我們承認這些事情存在於我們的思想中,因為我們被探求真理(veritas)的愛(amor)所吸引,那麼他們就有權利以愛德(caritas)要求我們告訴他們我們對此有何思考。並非我已經領受或已經完全(因為如果使徒保羅(Paulus apostolus)都說他還沒有完全,那麼我這個遠遠不及他的人,又怎敢認為自己已經領受了呢?),而是按照我的能力,如果我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,並按照我的意圖追趕那在上的呼召的獎賞,那麼我已經走了多遠,到達了哪裡,以及我還有多少路程要走,這些都是那些渴望知道的人所希望我揭示的,而我自由的愛德(caritas)也迫使我為他們服務。而且,神也必會賜予,使我在為他們提供閱讀材料的同時,自己也能有所進步,並在渴望回答他們的問題時,自己也能找到我所尋求的。因此,我是在我們的主(Dominus)神(Deus)的命令和幫助下,承擔這項工作的,並非以權威來闡述已知之事,而是以虔誠的態度在闡述中認識它們。

【第九節】
那些說我們的主耶穌基督(Dominus noster Iesus Christus)不是神(Deus),或不是真神(verus Deus),或不與父(Pater)同為獨一真神,或因祂是可變的(mutabilis)而非真正不朽的(immortalis)人,都已被聖經(divinorum testimoniorum)最明確且一致的聲音所駁斥。因此有這些經文:「太初有道,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」(約翰福音一章1節)顯然,我們將神的道(Verbum Dei)理解為神的獨生子(Filius Dei unicus),關於祂,經文後來又說:「道成了肉身」(約翰福音一章14節),這是因為祂在時間(tempus)中由童貞女(virgine)所生的道成肉身(incarnatio)之誕生。然而,經文不僅宣告祂是神,而且與父(Pater)是同一本體/本質(substantia),因為在說完「道就是神」之後,又說:「這道太初與神同在。萬物是藉著祂造的;凡被造的,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。」(約翰福音一章2-3節)因為經文並非說「萬物,除了那些被造的」,也就是說,一切受造物(creatura)。由此清楚可見,那藉著祂造萬物者,祂本身並非被造。如果祂不是被造的,祂就不是受造物;如果祂不是受造物,祂就與父(Pater)是同一本體/本質(substantia)。因為凡非神之本體/本質(substantia),皆為受造物;凡非受造物者,皆為神。如果子(Filius)與父(Pater)不是同一本體/本質,那麼祂就是被造的本體/本質;如果祂是被造的本體/本質,那麼萬物就不是藉著祂造的;但如果萬物是藉著祂造的,那麼祂就與父是獨一且同一的本體/本質。因此,祂不僅是神,而且是真神(verus Deus)。使徒約翰(Iohannes)在他的書信中也最清楚地說:「我們知道神的兒子(Filius Dei)已經來到,也給了我們悟性,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,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,就是祂的兒子耶穌基督(Iesu Christo)。這是真神(Hic est verus Deus),也是永生(vita aeterna)。」(約翰一書五章20節)

【第十節】
由此亦可推論,使徒保羅(Paulus)所說的「唯獨祂有不死」(提摩太前書六章16節),不僅是指父(Pater),更是指獨一真神(unus et solus Deus),即三位一體(trinitas)本身。因為永生(vita aeterna)本身不會因任何可變性(mutabilitas)而死亡;因此,神的兒子(Filius Dei),因為祂是永生,當經文說「唯獨祂有不死」時,祂也被理解為與父同在。因為我們也因參與那永生,而按我們的能力變得不朽。但那永生本身,我們所參與的,與我們這些因參與而永生的人,是不同的。因為如果經文說:「那在自己時候顯明這事的,是那可稱頌、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、萬主之主,唯獨祂有不死」,即使如此,也不應將子(Filius)理解為與此分離。因為子(Filius)本身在別處以智慧(sapientia)的聲音說話(祂就是神的智慧):「我獨自環繞天際」(傳道書二十四章5節),祂並沒有將父(Pater)與自己分開。那麼,當經文說:「唯獨祂有不死」時,就更沒有必要只將其理解為父(Pater)而非子(Filius),因為經文是這樣說的:「你要遵守命令,毫無玷污,無可指責,直到我們主耶穌基督(Domini nostri Iesu Christi)的顯現。到了日期,那可稱頌、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、萬主之主,唯獨祂有不死,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,是人未曾看見,也是不能看見的。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祂。阿們。」(提摩太前書六章14-16節)在這些話語中,既沒有特別提到父,也沒有特別提到子,也沒有特別提到聖靈(Spiritus Sanctus),而是提到那可稱頌、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、萬主之主,這就是獨一的真神(unus et solus et verus Deus),即三位一體(trinitas)本身。

【第十一節】
除非接下來的經文會擾亂這種理解,因為它說:「是人未曾看見,也是不能看見的」(提摩太前書六章16節),而這句話也被理解為與基督(Christus)的神性(divinitas)有關,猶太人(Iudaei)並未看見祂的神性,儘管他們看見並釘死了祂的肉身。然而,神性絕不能用人的肉眼看見,而是用那種看見者已非人,而是超越人的視力所看見。因此,神三位一體(Deus Trinitas)被理解為那可稱頌、獨有權能的,在適當的時候顯明我們主耶穌基督(Domini nostri Iesu Christi)的降臨,這是正確的。因為經文說「唯獨祂有不死」,就像說「唯獨祂行奇事」(詩篇七十二篇18節)一樣。我希望知道他們將這句話理解為指誰。如果僅指父(Pater),那麼子(Filius)自己所說的「父所做的事,子也照樣做」(約翰福音五章19節)又如何是真實的呢?在奇事中,有什麼比使死人復活並賜予生命更奇妙的呢?然而,子(Filius)自己說:「父怎樣叫死人起來,使他們活著,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。」(約翰福音五章21節)那麼,父(Pater)又如何獨自行奇事呢?因為這些話語既不允許只理解為父,也不允許只理解為子,而顯然是指獨一的真神(Deus unus verus solus),即父、子和聖靈(Spiritus Sanctus)。

【第十二節】
同樣,這位使徒(apostolus)又說:「我們卻只有一位神,就是父(Pater),萬物都本於祂,我們也歸於祂;並有一位主(Dominus)耶穌基督(Iesus Christus),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,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。」(哥林多前書八章6節)誰會懷疑他所說的「萬物」是指「被造的萬物」,正如約翰(Iohannes)所說:「萬物是藉著祂造的」?因此,我問,他在另一處說:「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,藉著祂,歸於祂。願榮耀歸給祂,直到永遠。阿們。」(羅馬書十一章36節)如果這是指父(Pater)、子(Filius)和聖靈(Spiritus Sanctus),以致於將個別的歸於個別的位格(persona):本於祂,本於父;藉著祂,藉著子;歸於祂,歸於聖靈;那麼顯然父、子和聖靈是獨一的神(unus Deus),因為他單數地說:「願榮耀歸給祂,直到永遠。」因為他開始這個意思時,並沒有說:「哦,神(Deus)的智慧(sapientia)和知識(scientia)的豐富,是父的,或子的,或聖靈的」,而是說「神的智慧和知識」!祂的判斷何等難測!祂的蹤跡何等難尋!誰知道主(Dominus)的心意?誰作過祂的謀士?誰是先給了祂,使祂後來償還呢?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,藉著祂,歸於祂。願榮耀歸給祂,直到永遠。阿們。但如果他們只想將此理解為僅指父,那麼萬物又如何本於父,如同這裡所說的,以及萬物又如何藉著子,如同在哥林多書中所說的:「並有一位主耶穌基督,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」,以及在約翰福音中所說的:「萬物是藉著祂造的」?如果有些是藉著父,有些是藉著子,那麼就不是萬物都藉著父,也不是萬物都藉著子。但如果萬物都藉著父,且萬物都藉著子,那麼藉著父的與藉著子的是相同的。因此,子與父是平等的,父與子的工作是不可分離的。因為如果父創造了子,而子自己沒有創造自己,那麼萬物就不是藉著子造的。但萬物都是藉著子造的。因此,祂自己並非被造,以便與父一同創造萬物。儘管使徒(apostolus)也並未對此詞語保持沉默,而是最清楚地說:「祂本有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」(腓立比書二章6節),這裡他將神(Deus)特指為父(Pater),正如在別處所說:「基督的頭就是神」(哥林多前書十一章3節)。

【第十三節】
同樣地,關於聖靈(Spiritus Sanctus)的見證也已收集,那些在我們之前論述這些問題的人已更充分地運用了這些見證,因為祂本身也是神(Deus),而非受造物(creatura)。如果祂不是受造物,那麼祂不僅是神(因為人也被稱為神),而且是真神(verus Deus)。因此,祂與父(Pater)和子(Filius)完全平等,在三位一體(trinitas)的合一性中是同本體/本質(consubstantialis)和同永恆(coaeternus)的。尤其是在那段經文中,聖靈不是受造物這一點顯得非常清楚,因為我們被命令不要事奉受造物,而要事奉創造者(creator),這並非指我們被命令以愛德(caritas)彼此事奉(希臘文為 *douleuein*),而是指只事奉神的方式(希臘文為 *latreuein*)。因此,那些向偶像獻上只應歸於神的事奉的人被稱為偶像崇拜者。因為根據這種事奉,經文說:「你要敬拜主你的神,單要事奉祂。」(馬太福音四章10節)因為這在希臘文聖經中表達得更為清楚,它有 *latreuseis*。再者,如果我們被禁止以這種方式事奉受造物,因為經文說:「你要敬拜主你的神,單要事奉祂」——因此使徒(apostolus)也譴責那些敬拜和事奉受造物而非創造者的人——那麼聖靈(Spiritus Sanctus)絕不是受造物,因為所有聖徒都向祂獻上這種事奉,正如使徒所說:「因為我們是受割禮的,是藉著神的靈事奉的」(腓立比書三章3節),這在希臘文中是 *latreuontes*。許多拉丁文抄本也是如此,寫著「我們事奉神的靈」;而希臘文抄本則全部或幾乎全部如此。然而,在一些拉丁文抄本中,我們發現的不是「我們事奉神的靈」,而是「我們在靈裡事奉神」。

但那些在此事上犯錯,且不願屈服於更具權威的文本者,難道他們在抄本中也發現了這句話的變體嗎:「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(Spiritus Sanctus)的殿嗎?這聖

【第八章 15】
然而,使徒所說的:「當萬物都順服祂之後,那時子自己也要順服那使萬物順服祂的,」這句話,要麼是為了避免有人認為基督所承受的人性受造物(humana creatura)的狀態,日後會轉變為神性(divinitas),或者更確切地說,轉變為神格(deitas),這神格並非受造物,而是三位一體(trinitas)那無形無變、與自身同本質(consubstantialis)且同永恆的本性(natura)的合一。或者,如果有人堅持,如某些人所認為的,這句話「子自己也要順服那使萬物順服祂的」是說,受造物將來會轉變並歸信(conversio)為創造者的本體(substantia)或存有本質(essentia),也就是說,受造物的本體將成為創造者的本體,那麼他至少會承認,當主說「父比我大」時,這尚未發生,這是毫無疑問的。因為祂說這話,不僅是在祂升天之前,甚至是在祂受難並從死裡復活之前。那些認為祂的人性(natura humana)會轉變並歸信為神格的本體,並認為「那時子自己也要順服那使萬物順服祂的」這句話,就好像是說:「那時人子和被上帝之道所承受的人性,將轉變為那使萬物順服祂者的本性」,他們認為這將發生在審判日之後,當祂將國度交給上帝和父的時候。因此,即使根據這種觀點,父仍然比從童貞女所承受的僕人形式(forma servi)更大。如果有人堅持基督耶穌的人性已經轉變為上帝的本體,那麼他們也無法否認,當祂在受難前說「因為父比我大」時,祂的人性仍然存在。因此,毫無疑問,這句話是根據僕人形式而言的,即父更大,而子在神的形式(forma Dei)上與父是平等的。

當任何人聽到使徒所說的:「當祂說萬物都順服了,顯然那使萬物順服祂的父,」不要以為這句話的意思是父使萬物順服子,而子自己沒有使萬物順服自己。{使徒在腓立比書中指出:「我們的公民身份是在天上;我們也從那裡等候救主,主耶穌基督降臨。祂要按著祂那能使萬物順服自己的大能,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,和祂榮耀的身體相似。」} 因為父與子的作為是不可分離的。否則,父自己也沒有使萬物順服自己,而是子使萬物順服那將國度交給祂,並廢除一切執政的、掌權的和有能力的。因為這些話是關於子說的:「當祂將國度交給上帝和父,當祂廢除一切執政的、掌權的和有能力的。」因為那廢除的,就是那使萬物順服的。

【16】
我們也不應認為基督將國度交給上帝和父,是將其從自己身上奪去。因為有些空談者也曾如此相信。當經文說:「將國度交給上帝和父」時,祂自己並未被分離,因為祂與父同為一位上帝。然而,那些不仔細查考聖經(divinae scripturae)且熱衷於爭辯的人,被「直到(donec)」這個詞所迷惑。因為經文接著說:「因為祂必須掌權,直到祂把所有的仇敵都放在自己的腳下」,彷彿當祂把仇敵放在腳下之後,就不再掌權了。他們不明白這句話的說法,就像那句話:「他的心堅定,不致動搖,直到他看見他的仇敵遭報。」因為當他看見之後,他就不再動搖了。

那麼,「當祂將國度交給上帝和父」是什麼意思呢?難道上帝和父現在沒有國度嗎?不,而是因為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(mediator Dei et hominum),人子基督耶穌,將引導所有現在憑信心(fides)而活的義人,進入使徒所說的「面對面」的景象(species),所以才說:「當祂將國度交給上帝和父」,就好像是說:「當祂引導信徒進入對上帝和父的默觀(contemplatio)」。正如祂所說:「我父已將一切交給我;除了父,沒有人認識子;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,也沒有人認識父。」那時,當祂廢除一切執政的、掌權的和有能力的,父將由子啟示出來,也就是說,不再需要藉由天使的執政、掌權和能力來進行比喻性的安排。從這些位格(persona)的角度來看,在雅歌中對新娘說的話,可以恰當地理解為:「我們要為你製作金飾,鑲上銀釘,直到王在他的臥榻上。」也就是說,直到基督在他的隱密處,因為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。經文說:「基督是你們的生命,祂顯現的時候,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。」在這些事發生之前,我們現在是藉著鏡子,模糊不清地看,也就是在比喻中看;但那時,將是面對面。

【17】
因為這默觀(contemplatio)是應許給我們的,是所有行動的終結,是永恆喜樂的完美。因為我們是上帝的兒女,但我們將來如何,還沒有顯明。我們知道,當祂顯現的時候,我們將會像祂,因為我們將看見祂的本相。因為祂對祂的僕人摩西說:「我是自有永有的。」你還要對以色列人說:「那『我是』的差遣我到你們這裡來。」這就是我們將來永恆生命中所要默觀的。因為經文如此說:「認識祢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祢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(vita aeterna)。」這將發生在主降臨,並照亮黑暗中的隱秘之處,當這必死的、敗壞的黑暗過去之後。那時將是我們的早晨,詩篇中說:「早晨我必向祢陳明,並要默觀。」我理解「當祂將國度交給上帝和父」這句話,就是指這種默觀,也就是說,當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,人子基督耶穌,將那些現在憑信心而活的義人,引導到對上帝和父的默觀。

如果我在這裡有任何愚昧之處,願那些更有智慧的人糾正我;我看不出有其他解釋。因為當我們達到對祂的默觀時,我們將不再尋求其他,只要我們的喜樂仍在盼望中。然而,看得見的盼望就不是盼望。人所看見的,還盼望什麼呢?但我們若盼望那看不見的,就必忍耐等候,直到王在他的臥榻上。那時,經上所記的將會實現:「祢必使我因祢的臉面充滿喜樂。」那種喜樂將不再需要更多,因為也不會有更多可求的。因為父將向我們顯現,這就足以滿足我們了。腓力很好地理解了這一點,所以他說:「主啊,將父顯給我們看,我們就知足了。」但他當時還不明白,他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說:「主啊,將祢顯給我們看,我們就知足了。」為了讓他明白這一點,主回答他說:「我與你們同在這麼久,你還不認識我嗎?腓力,看見我的,就是看見了父。」但因為祂希望他在能夠看見之前憑信心而活,所以祂接著說:「你不信我在父裡面,父在我裡面嗎?」因為我們住在身子裡,就與主相離。我們行事為人是憑信心,不是憑眼見。默觀(contemplatio)是信心的獎賞,藉著信心,人心得以潔淨,以配得這獎賞,正如經上所記:「藉著信心潔淨他們的心。」而那句「清心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見神」的經文,尤其證明了人心是為那默觀而潔淨的。又因為這就是永生,上帝在詩篇中說:「我必使他足享長壽,將我的救恩顯明給他。」所以,無論我們聽到「將子顯給我們看」,還是聽到「將父顯給我們看」,其意義都是一樣的,因為沒有一方能離開另一方而顯現。因為他們是一體的,正如祂所說:「我與父原為一。」因此,由於這種不可分離性,有時單獨提及父或子,就足以使我們因祂的臉面充滿喜樂。

【18】
兩者的靈,即父與子的靈,也就是被稱為聖靈(Spiritus Sanctus)的真理之靈,也未從中分離,這世界不能接受祂。因為這就是我們完全的喜樂,再沒有比這更大的了,就是享受三位一體(trinitas)的上帝,我們是按著祂的形像被造的。因此,有時經文如此談論聖靈,彷彿祂自己就足以使我們得享真福(beatitudo);而祂之所以足以,是因為祂不能與父和子分離,就像父自己足以,因為祂不能與子和聖靈分離,而子之所以足以,是因為祂不能與父和聖靈分離。因為祂說:「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我要求父,父就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,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,就是真理的靈,這世界不能接受祂。」這話是什麼意思呢?「這世界」指的是愛世界的人。因為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。

但這句話「我要求父,父就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」似乎仍然暗示,彷彿單單子是不夠的。然而,在另一處經文中,祂被如此提及,彷彿祂自己完全足夠:「當那真理的靈來的時候,祂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。」那麼,子是否因此被分離了,彷彿祂自己不能教導一切真理,或者彷彿聖靈彌補了子所不能教導的不足呢?那麼,如果他們願意,就讓他們說聖靈比子更大吧,而他們通常說聖靈比子小。難道因為經文沒有說「祂自己獨自」或「除了祂沒有人」會教導你們一切真理,所以他們允許相信子也與祂一同教導嗎?那麼,使徒在說「除了上帝的靈,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」時,是否將子從認識上帝的事中分離出來了呢?以至於這些悖逆的人可以從中說,即使子所知道的上帝的事,也是聖靈教導的,彷彿大的教導小的;而子自己卻如此看重聖靈,以至於說:「我對你們說了這些事,你們心裡就充滿了憂愁。然而,我將真理告訴你們,我走對你們是有益的;因為我若不去,保惠師就不會到你們這裡來。」

然而,祂說這話並非因為上帝之道與聖靈之間存在不平等,而是因為人子的同在對他們而言是一種阻礙,使那不比祂小的聖靈無法降臨,因為聖靈沒有像子那樣虛己,取了僕人形式(forma servi)。

因此,僕人形式必須從他們眼前被除去,因為他們看見這形式,就以為基督僅僅是他們所看見的。這也解釋了祂所說的:「你們若愛我,就必因我往父那裡去而喜樂,因為父比我大。」也就是說,我必須往父那裡去,因為當你們這樣看見我,並從你們所看見的來判斷我比父小,如此被受造物和所承受的狀態所佔據,就不明白我與父所擁有的平等。這也解釋了:「不要摸我,因為我還沒有升到我父那裡。」因為觸摸彷彿是知識的終結。因此,祂不希望他們專注於祂的心思止於此,以為祂僅僅是所看見的。而升到父那裡,就是以與父平等的方式被看見,使那足以滿足我們的異象(visio)達到終點。有時,經文也單獨提及子,說祂自己就足以,並在看見祂的異象中應許了我們所有的愛(dilectio)和渴望的獎賞。因為祂如此說:「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」

難道這裡因為祂沒有說「我也要向他顯現父」,就因此將父分離了嗎?不,因為「我與父原為一」是真理,當父顯現時,那在父裡面的子也顯現;當子顯現時,那在子裡面的父也顯現。因此,正如祂說「我也要向他顯現我自己」時,我們理解為祂也顯現了父,同樣地,在「當祂將國度交給上帝和父」這句話中,我們理解為祂並未將國度從自己身上奪去。因為當祂引導信徒進入對上帝和父的默觀時,祂也必然引導他們進入對祂自己的默觀,因為祂說:「我也要向他顯現我自己。」因此,當猶大對祂說:「主啊,祢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自己,而不向世人顯現呢?」耶穌隨即回答他說:「人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;我父也必愛他,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,與他同住。」看哪,祂不僅向愛祂的人顯現自己,因為祂與父一同來到他那裡,並與他同住。

【19】
難道父與子在愛祂的人心中同住時,聖靈(Spiritus Sanctus)會被排除在外嗎?那麼,祂在前面關於聖靈所說的:「這世界不能接受祂,因為不看見祂;你們卻認識祂,因為祂常與你們同在,也要在你們裡面。」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?所以,那被說成「常與你們同在,也要在你們裡面」的,並未從這同住中分離。除非有人如此荒謬,認為當父與子來與愛祂的人同住時,聖靈就會離開,彷彿要為更大的讓位。然而,聖經也反駁了這種肉體的想法;因為在前面一點,經文說:「我要求父,父就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,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。」所以,當父與子來的時候,聖靈不會離開,而是在同一個居所中永遠與他們同在,因為祂沒有他們就不來,他們沒有祂也不來。然而,為了暗示三位一體(trinitas),有時會單獨提及每個位格(persona),但由於三位一體的一致性以及父、子、聖靈的同一本體(substantia)和神格(deitas),其他位格並未被理解為分離。

【第十章 20】
因此,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將把國度交給上帝和父,祂自己和聖靈都不會從中分離,因為祂將引導信徒進入對上帝的默觀(contemplatio),在那裡是所有善行的終結,是永恆的安息(requies)和永不被奪去的喜樂。這就是祂所說的:「你們的心必歡喜,這歡喜也沒有人能從你們奪去。」馬利亞坐在主的腳前,專心聽祂的道,預示著這種喜樂。她安靜地放下一切行動,專注於真理,以一種此生所能領受的方式,預表那將在永恆中發生的事。她的姊姊馬大雖然忙於必要且有益的服事,但那服事終將過去,而馬利亞卻安息在主的道中。因此,當馬大抱怨她的姊姊不幫助她時,主回答說:「馬利亞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,是不能從她奪去的。」主並沒有說馬大所做的是不好的部分,而是說馬利亞所選的是那上好的、不能被奪去的。因為那屬於缺乏的服事,當缺乏本身過去之後,也將被奪去。因為那將過去的善工,其獎賞是永存的安息。因此,在那默觀中,上帝將在萬有中作萬有,因為除了祂,將不再需要其他,單單被祂光照並享受祂就足以了。

因此,那心中有聖靈以說不出的嘆息代求的人說:「我曾向主求一件事,我仍要尋求,就是一生一世住在主的殿中,為要瞻仰主的榮美。」我們將默觀上帝父、子、聖靈,當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,人子基督耶穌,將國度交給上帝和父之後,我們的主、上帝的兒子和人子,就不再為我們代求,不再是我們的中保和祭司;而是祂自己,就其作為祭司而言,因我們而取了僕人形式(forma servi),順服那使萬物順服祂的,以及祂使萬物順服的;以至於就其作為上帝而言,祂與父一同擁有我們這些順服祂的,而就其作為祭司而言,祂與我們一同順服祂。因此,既然子既是上帝又是人,上帝是另一種本體(substantia),人是另一種本體,那麼人子在子裡面,比子在父裡面更為顯著;就像我靈魂的肉體與我的靈魂是另一種本體,儘管在同一個人裡面,這與另一個人的靈魂與我的靈魂的關係不同。

【21】
因此,當祂將國度交給上帝和父,也就是說,當祂將那些現在憑信心(fides)而活的信徒,就是祂現在為他們代求的中保,引導到我們所渴望並嘆息著要領受的默觀(contemplatio)時,勞苦和嘆息都將過去,祂就不再為我們代求,因為國度已經交給上帝和父了。祂暗示這一點說:「我用比喻對你們說了這些事;時候將到,我不再用比喻對你們說話,而是要清楚地向你們傳講父。」也就是說,當面對面(facie ad faciem)的異象(visio)來臨時,就不再有比喻了。這就是祂所說的「而是要清楚地向你們傳講父」,就好像是說「清楚地將父顯給你們看」。祂說「傳講」,因為祂是祂的道。經文接著說:「到那日,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,我並不對你們說,我要為你們求父;因為父自己愛你們,因為你們愛我,又信我是從上帝出來的。我從父出來,來到世上;我又離開世界,往父那裡去。」

「我從父出來」是什麼意思呢?難道不是說「我不是以與父平等的形像,而是以另一種方式,也就是以所承受的受造物形像顯得較小」嗎?「我來到世上」是什麼意思呢?難道不是說「我虛己所取的僕人形式,也向那些愛這世界的罪人顯現了」嗎?「我又離開世界」是什麼意思呢?難道不是說「我將我所顯現的從愛世界之人的視線中除去」嗎?「我往父那裡去」是什麼意思呢?難道不是說「我教導我的信徒要以我與父平等的方式來理解我」嗎?那些相信這些的人,將被認為配得從信心(fides)被引導到景象(species),也就是那異象(visio)本身,而引導他們到那裡,就被稱為將國度交給上帝和父。因為祂用自己的血所救贖的信徒,被稱為祂的國度,祂現在為他們代求;但那時,祂將使他們與祂在與父平等之處聯合,就不再為他們求父了。因為祂說:「父自己愛你們。」因為祂以比父小的身份代求;而以與父平等的身份,祂與父一同垂聽。因此,祂從「父自己愛你們」這句話中,當然沒有將自己與父分離;而是根據我前面所說並充分暗示的,三位一體中的每個位格(persona)通常被如此提及,以至於其他位格也被理解在其中。因此,「父自己愛你們」這句話,其後果是理解為也包括子和聖靈;這並非說祂現在不愛我們,祂甚至沒有顧惜自己的兒子,而是為我們眾人捨了祂;而是上帝愛我們將來的樣子,而不是我們現在的樣子。因為祂所愛的,祂就永遠保守,這將發生在祂將國度交給上帝和父的時候,祂現在為我們代求,以至於不再求父,因為父自己愛我們。但憑什麼功勞呢?難道不是憑著我們在看見所應許的之前就相信的信心嗎?因為藉著這信心,我們達到景象,以至於祂愛我們成為祂所愛的樣子,而不是恨我們現在的樣子,並且祂勸勉並賜予我們,使我們不願永遠是現在的樣子。

【第十一章 22】
因此,當我們認識了這理解聖經(scripturae)關於上帝之子的規則,以區分其中哪些是根據祂作為上帝形像(forma Dei)與父平等而言,哪些是根據祂所取的僕人形式(forma servi)而比父小而言,我們就不會因聖書中看似矛盾和相互衝突的說法而感到困惑。因為根據上帝形像,子和聖靈與父是平等的,因為他們都不是受造物,正如我們已經證明的那樣;然而,根據僕人形式,祂比父小,因為祂自己說:「父比我大」;祂也比自己小,因為經上說:「祂虛己」;祂也比聖靈小,因為祂自己說:「凡說話干犯人子的,還可得赦免;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,總不得赦免。」祂也在聖靈裡行了異能,說:「我若靠著上帝的靈趕鬼,這就是上帝的國臨到你們了。」以賽亞書中也說,這段經文祂自己在會堂裡誦讀,並毫無疑問地證明在祂身上應驗了:「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祂膏了我,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,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,等等。」祂說自己被差遣去做這些事,是因為主的靈在祂身上。根據上帝形像,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;根據僕人形式,祂是由女子所生,生在律法之下。根據上帝形像,祂與父原為一;根據僕人形式,祂來不是要行自己的旨意,而是要行那差祂來者的旨意。根據上帝形像,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,祂也照樣賜給子在自己有生命;根據僕人形式,祂的靈魂憂傷,幾乎要死,並且說:「父啊,若是可行,求祢叫這杯離開我。」根據上帝形像,祂是真神和永生(vita aeterna);根據僕人形式,祂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

【23】
根據上帝形像,父所有的一切都是祂的:「凡是我的都是祢的,祢的也是我的」;根據僕人形式,祂的教訓不是祂自己的,而是那差祂來者的。

又說:「那日子、那時辰,沒有人知道,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,子也不知道,惟有父知道。」祂不知道這事,是因為祂使人不知道,也就是說,祂當時不知道如何向門徒指示,就像對亞伯拉罕說:「現在我知道你敬畏上帝了」,也就是說,現在我使你知道了,因為他自己在那次試探中被證明而顯明了自己。因為祂當然會在適當的時候告訴門徒那事,祂談到那將來的事,彷彿已經過去了,說: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,因為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;我乃稱你們為朋友,因為我從我父所聽見的一切,都已經告訴你們了。」這事祂當時還沒有做,但因為祂必定會做,所以祂說得彷彿已經做了。因為祂對他們說:「我還有許多事要告訴你們,只是你們現在擔當不了。」其中也包括「那日子、那時辰」。因為使徒也說:「我曾定了主意,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,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。」因為祂是對那些不能領受基督神性(deitas)更深奧之事的人說話。祂也稍後對他們說:「我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,只能當作屬肉體的。」因此,在他們中間,祂不知道那些他們不能藉著祂知道的事。祂說自己只知道那些他們必須藉著祂知道的事。因此,祂在完全人中間所知道的,在嬰孩中間卻不知道;因為祂在那裡說:「我們在完全人中講智慧。」因為以這種說話方式,人被稱為不知道,是因為他隱藏了,就像被稱為「盲井」是因為它被隱藏了。聖經(scripturae)絕不會以人類習俗中找不到的任何方式說話,因為它當然是對人說話的。

【24】
根據上帝形像,經文說:「在諸山未曾設立,在萬嶺之先,我已生出」,也就是在一切受造物的高處之先,又說:「我從黎明懷了你」,也就是在一切時間和暫時之先;然而,根據僕人形式,經文說:「主在祂造化的起頭,在祂的諸道之先,造了我。」因為根據上帝形像,祂說:「我就是真理」,而根據僕人形式:「我就是道路。」因為祂是從死裡首先復活的,祂為祂的教會開闢了一條通往上帝之國(regnum Dei)和永生(vita aeterna)的道路,祂是身體不朽的頭,因此祂在上帝諸道的起頭被造,為要成就祂的作為。因為根據上帝形像,祂是起初,祂也對我們說話,上帝在起初創造了天地;然而,根據僕人形式:「新郎出離洞房。」根據上帝形像:「祂是首先的,在一切被造的以先,萬有都是靠祂造的,萬有也靠祂而立」;根據僕人形式:「祂也是教會身體的頭。」根據上帝形像,祂是榮耀的主。由此可見,祂自己榮耀祂的聖徒。因為祂所預定(praedestinavit)的人,祂也召了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,祂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義的人,祂又叫他們得榮耀。因為經上說祂使不敬虔的人稱義;經上說祂是公義(iustus)的,也是使人稱義的。所以,如果祂所稱義的人,祂也使他們得榮耀,那麼那稱義的,就是那榮耀的,祂就是我所說的榮耀的主。然而,根據僕人形式,當門徒為自己的榮耀而爭論時,祂回答說:「坐在我的右邊或左邊,不是我可以賜給你們的,而是為我父所預備的人。」

【25】
然而,父所預備的,也是子自己所預備的,因為祂與父原為一。我們已經證明,在這三位一體(trinitas)中,藉著許多神聖話語的方式,即使是單獨的位格(persona)也被說成是所有位格的,因為同一本體(substantia)的作為是不可分離的。正如祂也論到聖靈說:「我若去了,就差祂到你們這裡來。」祂沒有說「我們將差遣」,而是彷彿只有子會差遣祂,而不是父;然而在另一處經文說:「我還與你們同在的時候,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。但保惠師,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,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。」這裡又說得彷彿只有父會差遣祂,而不是子。因此,正如這些話一樣,祂所說的「而是為我父所預備的人」也是如此;祂希望人們理解祂與父一同預備榮耀的座位給祂所願意的人。但有人說:「在那裡,當祂談到聖靈時,祂說自己會差遣,但沒有否認父也會差遣,而在另一處,祂說父會差遣,但沒有否認自己也會差遣;然而在這裡,祂卻明確地說:『不是我可以賜給你們的』,並且接著說這些是父所預備的。」但這正是我們前面所說的,是根據僕人形式(forma servi)而言的,所以我們應當這樣理解:「不是我可以賜給你們的」,就好像是說:「這不是人性的權柄可以賜予的」,以便藉著那作為上帝並與父平等的位格來理解這賜予。祂說:「不是我可以賜給你們的」,也就是說,我不是憑著人性的權柄賜予這些,而是為我父所預備的人;但你現在要明白,如果父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,那麼這當然也是我的,而且我與父一同預備了這些。

【26】
因為我也想知道「人若不聽我的話,我不審判他」這句話是如何說的。或許祂說「我不審判他」,就像祂說「不是我可以賜給你們的」一樣。但這裡接著說什麼呢?祂說:「我來不是要審判世界,而是要拯救世界。」然後祂又補充說:「棄絕我,不領受我話的人,有審判他的。」這裡我們本來會理解為父,但祂又補充說:「我所講的道,在末日要審判他。」那麼,難道子也不審判,因為祂說「我不審判他」,父也不審判,而是子所講的道審判嗎?不,你還要聽接著說的:「因為我說話不是憑著自己,而是那差我來的父,祂已經給我命令,叫我說什麼,講什麼;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(vita aeterna)。所以我所說的,正是照著父所告訴我的說。」所以,如果子不審判,而是子所講的道審判,而子所講的道之所以審判,是因為子說話不是憑著自己,而是那差祂來的父給了祂命令,叫祂說什麼,講什麼。那麼,當然是父審判,因為子所講的道是父的道,而父的道就是子自己。因為父的命令與父的道並非兩回事;因為祂將這兩者都稱為道和命令。

那麼,我們來看,祂所說的「我說話不是憑著自己」,是否是想讓人理解為「我不是憑著自己而生」呢?因為如果父的道說話,祂就是說自己,因為祂就是父的道。祂常常說:「父賜給我」,祂希望人們理解為父生了祂,以至於父賜予祂某物,並非是賜予一個已經存在卻沒有的人,而是賜予祂擁有,就是生祂使祂存在。因為上帝的兒子在道成肉身之前,在承受受造物之前,並不像受造物那樣,獨生子藉著祂創造了萬物,祂不是一回事,卻擁有另一回事,而是祂所擁有的就是祂所是的。這在另一處經文說得更清楚,如果有人能夠領受的話,祂說:「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,祂也照樣賜給子在自己有生命。」祂並非賜予一個已經存在卻沒有生命的人,使祂在自己有生命,因為祂本身就是生命。所以,「賜給子在自己有生命」就是生了子,使祂成為不變的生命,這就是永生。因此,既然上帝的兒子是上帝的道,而上帝的兒子是真神和永生,正如約翰在他的書信中所說的,那麼當主說:「我所講的道,在末日要審判他」時,我們還能認識到什麼呢?祂說父的道就是道,也是父的命令,而這命令就是永生。祂說:「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。」

【27】
因此,我問我們如何理解:「我不審判,而是我所講的道審判」,這從上下文來看,似乎是說:「我不審判,而是父的道審判。」而父的道就是上帝的兒子自己。難道這應該理解為:「我不審判,但我審判」嗎?這怎麼可能是真的呢?除非是這樣:「我」當然「不憑著人性的權柄審判,因為我是人子,但我憑著道的權柄審判,因為我是上帝的兒子。」或者,如果「我不審判,但我審判」看起來是矛盾和衝突的,那麼我們該如何解釋祂所說的:「我的教訓不是我的」呢?怎麼是我的,又怎麼不是我的呢?祂沒有說:「這教訓不是我的」,而是說:「我的教訓不是我的」;祂說這教訓是祂自己的,又說這教訓不是祂自己的。這怎麼可能是真的呢?除非祂根據一方面說它是祂自己的,根據另一方面說它不是祂自己的;根據上帝形像,是祂自己的;根據僕人形式,不是祂自己的?因為當祂說:「不是我的,而是那差我來者的」,祂就使我們回歸到道本身。因為父的教訓就是父的道,而父的道就是獨生子。

那句話「信我的人,不是信我」又是什麼意思呢?怎麼是信祂,又怎麼不是信祂呢?這句話「信我的人,不是信我,而是信那差我來的」怎麼可能被理解為如此矛盾和對立呢?除非你這樣理解:「信我的人,不是信他所看見的」,以免我們的盼望在受造物中,而是信那承受了受造物,並以人眼可見的方式顯現,從而藉著信心潔淨人心,使之默觀與父平等的祂。因此,祂將信徒的意向歸於父,並說:「不是信我,而是信那差我來的」,祂當然不是要將自己與父,也就是與那差祂來的分離,而是要使人以信父的方式來信祂,因為祂與父是平等的。這在另一處經文

【第十三卷 第28章】
然而,若非那因取了奴僕的形體(forma serui)而成為人子(filius hominis)的,正是那因處於神的形體(forma Dei)而成為神子(filius Dei)的,使徒保羅就不會對這世上的掌權者說:「如果他們認識了,就絕不會把榮耀的主(Dominus gloriae)釘在十字架上。」因為祂是按著奴僕的形體被釘十字架,然而被釘十字架的卻是榮耀的主。那樣的取納(susceptio)使得神成為人,人成為神。然而,何者是因何者而說,何者是按何者而說,有主(Dominus)的幫助,謹慎、勤勉且虔誠的讀者自會理解。因為我們已經說過,祂是按著祂是神的那一面來榮耀祂的子民,這當然是按著祂是榮耀的主的那一面;然而榮耀的主卻被釘十字架,因為我們正確地說神被釘十字架,這不是出於神性(divinitas)的力量,而是出於肉體的軟弱(infirmitas carnis);正如我們說祂是按著祂是神的那一面來審判,這就是出於神聖的權能而非人性的權能,然而祂自己作為人將要審判,正如榮耀的主被釘十字架一樣。因為祂如此清楚地說:「當人子(filius hominis)在祂的榮耀中降臨,所有的天使(angeli)與祂同來時,那時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。」以及其他關於未來審判直到最終判決的經文。那些在邪惡中堅持不懈、將在審判中受罰的猶太人,正如別處所寫:「他們要仰望他們所刺的人。」

當善人與惡人都要看見活人與死人的審判者時,惡人無疑只能按著祂是人子的形體(forma qua filius hominis est)看見祂,但那是在祂審判時的榮耀中,而非祂受審判時的卑微中。至於那使祂與父(Pater)同等的神的形體,惡人無疑是看不見的。因為他們不是清心的人:「清心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見神(Deus)。」這種看見是面對面(facie ad faciem)的看見,是應許給義人(iusti)的最高獎賞;這也將在祂將國度交給神與父時實現,在那時祂也希望人們理解祂自身形體的看見,所有受造物都順服於神,包括那使神子成為人子的形體,因為按著這形體,子(Filius)那時也將順服於那使萬物順服於祂的,好讓神在萬有中成為萬有。否則,如果神子作為審判者,以祂與父同等的形體顯現給惡人,那麼祂對祂所愛的人所應許的「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我自己」是什麼意思呢?因此,人子將要審判,但這不是出於人性的權能,而是出於祂作為神子的權能;反之,神子將要審判,但這不是以祂作為神與父同等的形體顯現,而是以祂作為人子的形體顯現。

因此,兩者都可以說:「人子將要審判」,以及:「不是人子將要審判」。因為人子將要審判,以使「當人子降臨,那時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」這句話為真;而「不是人子將要審判」,以使「我並不審判」和「我不尋求自己的榮耀;有一位尋求並審判」這句話為真。因為按著在審判中顯現的不是神的形體而是人子的形體,父自己也不審判。因為按著這點,經上說:「父不審判任何人,卻將一切審判的權柄都交給了子。」這句話是出於我們前面提到的那句話:「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,也照樣賜給子在自己有生命」,以表明父是這樣生了子,還是出於使徒所說的:「因此神使祂復活,並賜給祂超乎萬名之上的名」?——這句話是關於人子說的,按著這人子,神子從死裡復活。因為祂在神的形體中與父同等,祂從那裡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體;在奴僕的形體中,祂行動、受苦並領受,使徒接著說:「祂虛己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;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,又賜給祂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,使榮耀歸與父神。」——那麼,這句話「父將一切審判的權柄都交給了子」是按著前者還是後者說的,從這裡可以清楚看出:如果它是按著「賜給子在自己有生命」那樣說的,那麼就不會說「父不審判任何人」。因為按著父生了與祂同等的子,祂就與子一同審判。因此,這句話是按著在審判中顯現的不是神的形體而是人子的形體說的。這不是說那將一切審判權柄交給子的人不審判,因為子論到祂說:「有一位尋求並審判」;而是說「父不審判任何人,卻將一切審判的權柄都交給了子」,就好像說:「在活人與死人的審判中,沒有人會看見父,但所有人都會看見子」,因為祂也是人子,所以也能被惡人看見,因為他們也要看見他們所刺的人。

為了不讓這看起來像是我們的推測而非明確的證明,我們引用主(Dominus)自己確鑿而明確的判斷,以表明祂說「父不審判任何人,卻將一切審判的權柄都交給了子」的原因,正是因為審判者將以人子的形體顯現,這形體不是父的,而是子的,也不是子與父同等的形體,而是子小於父的形體,好讓祂在審判中能被善人與惡人看見。因為祂稍後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(vita aeterna),不至於定罪,而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這永生就是那不屬於惡人的看見。接著祂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時候將到,現在就是了,死人要聽見神子的聲音,聽見的人就要活了。」這也是虔誠之人的特徵,他們如此聽聞祂的道成肉身(incarnatio),以至於相信祂是神子,也就是說,他們如此接受祂為自己而成為在奴僕形體中比父小的,以至於相信祂在神的形體中與父同等。因此,祂接著強調這一點說:「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,也照樣賜給子在自己有生命。」然後祂談到祂榮耀的顯現,祂將以這榮耀降臨審判,這顯現將是惡人與義人共同的。因為祂接著說:「並且祂賜給祂權柄施行審判,因為祂是人子。」

我想沒有什麼比這更清楚了。因為祂是神子,與父同等,祂並非領受這施行審判的權柄,而是與父一同隱秘地擁有這權柄;然而祂領受這權柄,好讓善人與惡人看見祂施行審判,因為祂是人子。因為人子的顯現將會向惡人展示;而神的形體的顯現只會向清心的人展示,因為他們必得見神;也就是說,只向那些虔誠的人展示,祂向他們的愛(dilectio)應許說祂將向他們顯現祂自己。因此,請看接下來的話:「你們不要為這事稀奇。」祂說。是什麼阻止我們稀奇呢?難道不是所有不理解的人都會真正稀奇,為什麼祂會說父賜給祂權柄施行審判,因為祂是人子,而人們更期待祂說「因為祂是神子」呢?但因為惡人無法看見神子在神的形體中與父同等的那一面,然而活人與死人的審判者卻必須在他們受審判時被義人與惡人看見。祂說:「你們不要為這事稀奇,因為時候將到,凡在墳墓裡的,都要聽見祂的聲音;行善的,復活得生命;作惡的,復活受審判。」因此,祂必須領受那權柄,因為祂是人子,好讓所有復活的人都能以祂能被所有人看見的形體看見祂,但有些人是為了定罪,有些人是為了永生。然而,永生是什麼呢?難道不是那不賜給惡人的看見嗎?祂說:「認識祢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祢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。」如何認識耶穌基督呢?難道不是像認識獨一的真神一樣,祂將向他們顯現祂自己,而不是像祂將以人子的形體向受罰者顯現那樣嗎?

按著那種看見,祂是美善的,按著那種看見,神向清心的人顯現,因為:「神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是何等美善!」然而,當惡人看見審判者時,祂對他們來說並非美善,因為他們不會心裡歡喜,而是那時地上萬族都要為祂哀哭,這當然是指所有惡人和不信者。因此,祂也對那個稱祂為「良善的夫子」(magister bonus),並向祂尋求獲得永生之道的青年說:「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?除了獨一的神以外,沒有一個是良善的。」然而主自己在別處也稱人為良善:「良善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發出善來;邪惡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發出惡來。」但因為那青年尋求永生,而永生是在那種默觀(contemplatio)中,神在那裡不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永恆的喜樂而被看見,而他並不理解他所說話的對象,因為他只認為祂是人子:祂說:「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?」意思是:「你所看見的這個形體,你為什麼稱它為良善的,並按著你所看見的稱我為良善的夫子?這形體是人子的形體;這形體是被取納的;這形體將在審判中顯現,不僅向義人,也向惡人,而這形體的看見對作惡的人來說並非美善。然而,我的形體的看見,我在其中時並不認為與神同等是強奪的,而是為了取納這形體而虛己。」因此,那獨一的神,父、子和聖靈(Spiritus Sanctus),祂只會顯現為義人不會被奪去的喜樂,那說「我向主求了一件事,我還要尋求:就是一生一世住在主的殿中,為要瞻仰主的榮美」的人,正是渴望那未來的喜樂;因此,那獨一的神,祂是唯一的美善,因為沒有人看見祂是為了悲傷和哀哭,而只是為了救恩(salus)和真正的喜樂。「如果你按著那形體理解我,我就是美善的;但如果你只按著這形體理解我,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呢?如果你將是那些看見他們所刺的人中的一員,而那看見對他們來說將是惡的,因為那將是懲罰性的。」

主說:「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?除了獨一的神以外,沒有一個是良善的」這句話,從我所提及的這些證據來看,是可信的,因為那種看見神的方式,我們將藉此默觀神那不可改變且人眼不可見的本體/本質(substantia),這只應許給聖徒——使徒保羅稱之為面對面;使徒約翰論到它說:「我們將像祂,因為我們將看見祂本來的樣子」;經上說:「我向主求了一件事,為要瞻仰主的榮美」;主自己論到它說:「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我自己」;並且我們單單為此藉著信心(fides)潔淨我們的心(cor),好使我們成為有福的清心人,因為他們必得見神;以及其他所有關於這種看見的言論,凡是懷著愛(amor)的眼光尋求它的人,都會在所有經文中發現它們大量散佈——這看見是我們最高的善(summum bonum),我們被命令做一切正確的事,都是為了獲得它。然而,那預言的人子的顯現,當萬民聚集在祂面前,並對祂說:「主啊,我們什麼時候看見祢餓了、渴了?」等等,對那些將被投入永火的惡人來說,既不是善,對義人來說也不是最高的善。因為祂仍然呼召他們進入那從創世以來為他們預備的國度。正如祂將對那些人說:「你們這些被咒詛的,離開我,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!」祂也將對這些人說:「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,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國度!」正如那些人將進入永恆的焚燒,義人也將進入永生。然而,永生是什麼呢?難道不是「認識祢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祢所差來的耶穌基督」嗎?但那時是在祂對父說「我在創世以前與祢同有的榮耀」的那種榮耀中。因為那時祂將把國度交給神與父,好讓那良善的僕人進入他主人的喜樂,並將那些神所擁有的隱藏在祂面容的隱秘處,免受人的攪擾,也就是那些那時聽見那判決而受攪擾的人。義人若能被保護在帳幕中,也就是在天主教(catholica ecclesia)的純正信心(fides recta)中,免受言語的爭辯,也就是免受異端(haereticorum)的誹謗,就不會懼怕那惡劣的聽聞。

然而,如果主的話「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?除了獨一的神以外,沒有一個是良善的」有其他理解,只要不因此認為父的本體/本質(substantia)比子的本體/本質更為良善,按著子是藉著祂萬物被造的道(Verbum),並且沒有什麼與純正的教義(sana doctrina)相悖,我們就可以安心地使用,不僅僅是一種,而是所有能找到的理解。因為異端者(haeretici)被駁斥得越有力,逃避他們陷阱的途徑就越多。但那些仍需考慮的事,我們將從另一個開頭來探討。

奧古斯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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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卷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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